(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园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区级财政预算安排,遴选一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予以支持,全面推进世界光谷建设,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支持建设世界级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方案》(武新管〔2025〕5号)、《东湖高新区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实施办法》(武新管〔2025〕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第一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经前期区内各相关部门、园区及专家研讨,2025年第一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主要面向光电子信息产业,拟围绕集成电路、光通信、新型显示、激光等四大领域,布局一批产业重点任务,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一)集成电路。存储器芯片封测、硅光芯片工艺等2个方向;
(二)光通信。高端光芯片、光模块和光器件等1个方向;
(三)新型显示。印刷显示等1个方向;
(四)激光。激光雷达等1个方向;
以上5个方向各部署1项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二、支持标准
对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按最高不超过30%进行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亿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各任务均可由单个企业或由企业组建联合体申报,每个任务原则上只支持1个项目。对于组建联合体申报的情形,牵头单位应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项目实施和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权责和具体任务分工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区内承担申报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2.申报的项目符合支持方向及技术要求。
3.申报单位(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4.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区级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同一投资内容不得在区级专项项目中多次、多头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模版编制《2025年东湖高新区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将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2)报送至相关受理园区。需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一律胶装成册),电子版材料(盖章版);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周一)下午17:30点前。
2.申报受理。各受理园区负责组织开展申报项目的综合评估,以及后续遴选推荐和征求意见工作。
请各受理园区高度重视,结合产业发展工作实际情况,加强沟通、精心组织,抓紧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专项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1:2025年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第一批)任务指南
附件2:2025年东湖高新区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联系人: 企服局 叶科长 67886133
(受理园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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