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荆州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纪南文旅区经发局、荆州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4年批准立项,完成时限已到、尚未结题(验收)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2023年批准立项,按规定申报延期结题项目;正在整改已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依据和内容
结题(验收)依据是市科技局下达的科技计划文件、项目承担单位与市科技局签订的《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验收的主要内容为《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指导性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为《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填报的各项考核指标。
三、结题(验收)要求
(一)项目经费拨付比例将按照《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荆科技规〔2023〕1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工作,按要求开展项目执行情况自评,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
(二)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请自行登录“信用中国(湖北)”网站(http://credit.hubei.gov.cn/),进入“信用信息”板块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交信用信息报告。
(三)《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附件1)需登录“荆州科技一网通”科技服务一体化平台(www.jzkjywt.com),使用项目负责人个人账号登录,进入用户中心,点击项目申报管理下拉功能中“验收(结题)申请”,进行在线填报,上传执行情况报告封面(盖章)、诚信承诺书(盖章)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后,报推荐单位线上审核。
(四)区科技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按所属领域分类,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传至平台,并将结题材料(纸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项目正常执行期为1年,执行期满无法结题的,需线上填报《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备案表》(附件3),延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审批。2023年批准立项项目,若已申请延期但仍无法按期结题(验收),将依据《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终止实施。
(六)项目变更名称、负责人、承担单位、考核指标等重大事项的,需线上填报《荆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事项调整申请表》(附件4),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审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可申请终止结题:
1.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或实现的技术,致使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
2.项目研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
3.项目研发取得了目标产品,但由于市场变化进一步产业化应用没有意义的;
4.导致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其它原因。
申请终止结题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或实施期限到期后3个月内,线上填报《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实施申请表》(附件5),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并上传总结材料。同意终止实施的项目,财政经费不再拨付。
(八)为系统评估项目预算执行、目标完成及综合效益,全面掌握科技计划实施效果,总结创新成果与经验,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改进项目管理提供依据,进一步发挥科技计划对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市级指令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需线上填写《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6)。
四、相关单位科室联系人、电话
1.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平俊 0716-8866270
2.沙市区科技局 黄文惠0716-8883883;荆州区科技局 戈午 0716-8422452;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方灿 0716-8123385;荆州高新区经发局 朱逸飞15802745338。
3.市卫健委科技教育科 王路 0716-4163838。
附件:1.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
2.推荐函及汇总表(推荐单位填写)
3.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备案表
4.荆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事项调整申请表
5.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实施申请表
6.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表(指令性项目承担单位填写)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