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意见》(荆政发〔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纳税地均属于荆州中心城区(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企业信用良好,无拖欠缴纳税款等情况,2024年度有地方税收入库。
2.在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名单中(包括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贴息标准和范围
企业当年净增贷款部分,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具体释义如下:
1.净增贷款部分:以2024年12月31日的银行贷款余额对比2023年12月31日的银行贷款余额为净增;
2.贷款须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荆州市的营业机构发放。
3.财政贴息是指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基准利率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的利息补贴支持。贴息周期根据贷款时间按月计算,即贷款发生当月至2024年12月实际发生贷款时间。(当月发生贷款,若实际贷款时间超过15天计入贴息周期,少于15天则不计入)。企业若已享受过其他2024年度财政优惠贷款政策的,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差额补贴。
4.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须登录“荆州科技一网通”平台进行申报,重复申报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本次贷款贴息采取线上申报。申报企业按要求登录“荆州科技一网通”平台(https://www.jzkjywt.com),填写《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需下载打印,签名盖章后上传);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材料;④地方税收入库完税证明;⑤企业当期征信报告(出具时间应为2024年12月31日之后)】,报送至推荐单位审核。注:在填报申请表时,按照每单笔贷款填写,并上传对应贷款合同。
(二)单位推荐
按归口管理原则,由荆州区、沙市区科技局,荆州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荆州高新区经发局、荆州纪南文旅区经发局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履行推荐审查职责。注:对于有企业隐瞒已享受其他财政优惠贷款情况的,经核实,由对应推荐单位负责执行资金追偿程序,责令企业限期退回违规获取的财政补贴,并将涉事企业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对于情节严重、涉及资金数额较大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追回资金外,将依法追究推荐单位及涉事企业相关法律责任。
(三)申报受理
由市高新中心科研评价服务科受理初审,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负责终审。
四、申报要求
(一)企业申报时间:2024年3月17日至4月30日,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登录“荆州科技一网通”平台进行申报。
(二)各辖区科技部门于5月9日前完成推荐审查。
(三)各部门职责
1.市高新中心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结果进行初审,并与市金融监管分局对接,对每笔贷款进行核对;
2.市金融监管分局负责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各企业申报净增贷款额进行核对;
3.市科技局将核对后确定的名单报市政府请示拨付资金;
4.市财政局向各企业直接拨付贴息资金。
附件: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2025年3月17日
联系人:周天奇,联系电话:0716-41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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