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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019-04-08 15:00  |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  172
 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规定,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网上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将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证书上有效期为准),即我省2016年至2018年度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所有企业。

  二、填报方式

  企业访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点击右上角“申报管理”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选择“个人/企业”选项框,使用认定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如忘记密码,点击登录界面下角的“找回密码”或“企业账号申诉”,按照提示操作即可)登录平台首页,在右侧“企业服务”界面中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点击“我要办理”进入高企系统,选择“高企年报”,点击界面右上角“添加”按钮进入2018年高企年报填写界面。

  具体填报方式有如下两种:

  (一)点击年报填写界面右上角的“获取统计系统高企年报数据”键,将高企年度发展报告数据从统计系统中导入到高企系统,先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即可。

  (二)逐项填写年报数据,填写完毕后先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即可。

  三、填报时间

  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填报。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认定办法的要求,累计两年未填报年报的高企将被取消高企资格。对被取消高企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填报时请务必仔细核对有关数据的单位、数值等信息,不要出现误报、漏报等情况,以免影响以后的认定申报工作。

  (三)各地年报填报完成情况将与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各高企执委会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填报工作,确保所有企业应报尽报。

  联系人:肖婷,李果 

  联系方式:027-87272996,87135797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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