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省经信厅及市经信局关于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年度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 申报领域: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装备等环保装备制造领域。
2. 申报主体: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符合对应领域规范条件要求。近三年内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二、工作安排
(一)新申报企业推荐
1. 企业申报(2025年3月10日前),企业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完成“行业规范管理-行业规范材料报送”线上填报,并如实线下填报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真实性声明)提交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以下简称区企服局)。
2. 区级审核(2025年3月15日前)
区企服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后报市经信局。
(二)已公告企业年度复核
年报填报(2025年3月10日前)
已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企业(名单见附件5)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填报2024年度信息采集表。重点审核研发投入占比、新增发明专利数量,并提出是否保留公告资格的审核意见。
三、相关要求
请相关企业如实填报材料,对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或复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经信局节能处 85316931
区企服局电力科 65563310、67880595
邮 箱:donghuqifu@163.com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中心7号楼7016室
附件: 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5.武汉市已公告企业名单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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