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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04-28 09:30  |  荆门市科学技术局  |  350
 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经发局、科教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构建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体系,根据《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荆科技规〔2017〕1号)和《荆门市市级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荆财产规〔2022〕1号)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在荆门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原则上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境内企事业单位只能申报引导性科研项目)。

2.申报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新物种”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招商引资重大(点)项目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要求,即: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3%。

(3)项目申报单位为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4)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科研基础条件和自筹资金配套能力,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的研发机构或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

3.各类项目申报实施期限从本年度开始计算,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4.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揭榜制项目)没有结题的企业不能申报(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除外)。同一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相近的项目重复、多头申报。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

5.实行项目申报诚信事前承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时签署并提交《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应严格遵守承诺,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或存在科研失信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6.项目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申报书格式填写,并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二、重点支持领域

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类别

(一)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聚焦我市主导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项目4个以上,实行竞争性遴选,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40万元。

(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以新产品开发、新工艺研究为目标导向、发展前景好的研发项目,择优立项。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10万元。

(三)一般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有重点研究方向,能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能形成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1万元。

(四)引导性科研项目。能够围绕荆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科研项目。立项后不给予资金支持。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填报《荆门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参见附件3)并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相关证明附件,如项目查新报告、创新平台的备案文件、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审计报告、研发投入、纳税证明等各一式三份。

(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填报《荆门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一般□引导□)项目申报书》(附件4)、《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提供相关附件,如项目查新报告、创新平台的备案文件、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审计报告等各一式三份。

(三)一般科技计划项目。填报《荆门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一般■引导□)项目申报书》(附件4)、《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一式三份。

(四)引导性科研项目。填报《荆门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一般□引导■)项目申报书》(附件4)一式三份。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均须登陆荆门市科技局网站(网址:kjj.jingmen.gov.cn→友情链接→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上报,电子版与纸质件材料必须一致。

(二)项目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各地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各地科技部门、市直各单位申报项目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推荐上报(附件6)。项目纸质申报资料由各地科技部门、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收齐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

六、项目受理

(一)申报材料受理。重大类项目由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科受理;高新类领域项目由高新技术与对外合作科受理;农业类、社发类领域项目由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受理。

(二)受理时间。2024年4月28日—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地址。荆门市科学技术局(荆门市象山大道43号)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

科技计划科                     陈平  0724-2346544   

高新技术与对外合作科    罗慧  0724-2333641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曹伟  0724-2350060

附件:

关于申报2024年度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2024.4.28(定稿).docx

1.2024年度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荆门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3.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提纲

4.荆门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一般□引导□)项目申报书

5.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6.推荐项目汇总表

7.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荆门市财政局            荆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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