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科技(创)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科技金融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17〕3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宜昌城区财政科技创新贷贷款贴息、担保费和保险费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贷款贴息
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列入《宜昌财政科技创新贷重点支持企业名录库》的企业,2017年获得财政科技创新贷合作银行发放的、并确认为财政科技创新贷信用贷款或专利质押贷款的,可申请贷款贴息。
(二)担保费、保险费补贴
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列入《宜昌财政科技创新贷重点支持企业名录库》的企业,2017年通过担保机构担保或保险机构承保、获得财政科技创新贷合作银行发放的、并确认为财政科技创新贷贷款的,可申请贷款担保费或保险费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的计算
(一)贷款贴息
1、财政科技创新贷信用贷款或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时间为1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时间计算。
2、贷款金额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确认金额为准,实际发放贷款少于确认数额的,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单笔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2笔。
3、贴息数额。按照贷款数额与贷款时国家基准贷款利率的50%之积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担保费、保险费补贴
1、财政科技创新贷担保费或保险费补贴时间为1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担保或承保的时间计算。
2、担保或承保金额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确认的贷款金额为准,实际担保或承保金额少于确认数额的,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单笔不超过500万元。
3、担保或保险费数额。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担保费或保险费的50%计算。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二)宜昌市“财政科技创新贷”贴息贴费申请表。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借款合同、借款进帐单、付息凭证/担保费/保险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五)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复印件。
(六)企业2017年生产经营总结。
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与申报时间
(一)企业向辖区内城区科技(创)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城区科技(创)局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盖章,一式二份统一报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3月15日18时。
五、相关要求
(一)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查证弄虚作假者,取消贴息或担保费补贴资格。
(二)城区科技(创)局须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客观。
联系人:胡晓芸 联系电话:0717-6731494
熊世华 联系电话:0717-6755932
附:1、宜昌市财政科技创新贷贴息贴费资料申报承诺函
2、宜昌市“财政科技创新贷”贴息贴费申请表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附1
宜昌市财政科技创新贷
贴息贴费资料申报承诺函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我公司申报的2017年度财政科技创新贷贷款贴息、担保费或保险费补贴内容所附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2
宜昌市“财政科技创新贷”贴息贴费申请表
(2017年度)
申请日期: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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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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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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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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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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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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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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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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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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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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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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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拥有的核心产品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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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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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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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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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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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为财政科技创新贷贷款最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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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或专利质押贷款情况(本栏供申请贷款贴息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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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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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起
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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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放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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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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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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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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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贴
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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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或保证保险贷款情况(本栏供申请贴补担保费或保险费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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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贴费类别(请从“A、担保费”、“B、保险费”选填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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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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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保险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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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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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起
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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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放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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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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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保险
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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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支付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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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
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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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科技局审核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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