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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十堰市双创战略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22 14:15  |  十堰市科技局  |  345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科经局,武当山特区工委组织部、科技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市直相关部门,驻市高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人才引领驱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十堰市双创战略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正式启动2023年度十堰市双创战略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计划 

聚焦十堰市“一主四优多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重点围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态文旅康养、新型电池、绿色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健康等高新技术产业,遴选15个左右成长性好、创新思路清晰、产学研合作成果显著、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预期效益明确的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战略团队

科技创新战略团队由1名技术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 带头人研究方向符合双创战略团队支持范围,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相关研究成果、研究质量、绩效产出、经济贡献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主持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担任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中外聘带头人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副教授职称,或在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具有与团队所在企业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科研工作经历。核心成员主要为企事业单位内部研发人员,与带头人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2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

2. 团队产学研合作基础良好,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成果突出,研究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能显著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有效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并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未启动的项目为已纳入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并即将启动实施,已启动的项目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年。

3. 团队所在单位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优先支持产业基金投资项目;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基础条件;在国内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省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结题、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升级版大类二区及以上、CSCD核心库论文等),或展现出明显的行业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有明确的创新项目、技术指标、研究方案、人才培养计划、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 带头人须为企业主创人员,担任企业重要职务(法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之一),原则上持股20%以上,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副教授职称,或在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核心成员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其中有1名以上具有丰富创业和经营管理经验。

2. 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行业领先优势,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技术空白领域、符合我市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具备产业化生产的条件,团队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团队式创业。

3. 团队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具有从事产业化生产所需创业资金,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管理等方面有良好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优先支持天使或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对于获得风险投资且实际到账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直接进入路演答辩。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原则上一名团队带头人只能受聘一家单位,一家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团队项目,已纳入团队项目支持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三、支持措施

1. 对入选十堰市双创战略团队,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团队一次性补助20万元,经费拨付至申报单位,团队享有经费自主支配权,主要用于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购置设备、开展学术交流等。

2. 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双创战略团队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作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团队项目和荣誉的推荐对象。

3. 组织入选对象开展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企事业单位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的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宣传。

四、申报程序

双创战略团队遴选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推荐。

1.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科经局负责辖区双创战略团队推荐申报;在堰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可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把关,择优推荐。

2. 原则上10月底前完成遴选,优中选优推荐申报各级人才团队计划。

3. 申报时,提交如下材料:

①推荐报告1份。由各地科技部门出具(对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情况进行说明),包括《团队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电子版;

②十堰市创新创业战略团队申报书(附件1、2)一式6份,正文与附件合并装订,双面胶装,标注目录,财务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附电子版(Word格式)。

4. 正式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   雷  恒           0719-8677761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陈瑞瑞  张桂丽    0719-8673016

电子邮箱:794596857@qq.com

附件:1. 十堰市科技创新战略团队项目申报书

2. 十堰市自主创业战略团队项目申报书

3. 团队项目基本信息表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有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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