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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9-25 16:35  |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  355
 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随州高新区经济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关于加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的通知》(随发改发〔2009〕35号)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度市级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注重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优势企业申报。重点支持已认定和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按编写提纲要求认真编写申报书,报送所在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由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发改委、科技局,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及电子文本1  份于11月9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468室,邮箱:470626334@qq.com。
  四、支持方式
  市发改委和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创新平台建设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新批准认定的市级创新平台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并按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相关条款的补充通知》(随科发〔2018〕8号)给予相应经费奖励。
  五、申报要求
  1.同一企业当年申报多类市级创新平台的,原则上只认定一类,给予一次奖励。已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的,只能申报更高层次的创新平台(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等)。
  2.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对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3.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宣传和申报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发改委高技科 陈  咏 3596359
  市科技局计划科 袁小叁 3596300
  附件:1.市级创新平台申报条件
  2.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书编写提纲
  3.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
  4.随州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申报书
  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
 
 
 
随州市发改委       随州市科技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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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市级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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