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城区经信局、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东津新区经济服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万亿工业强市十条措施》(襄政发[2015]21号)文件精神,根据《襄阳市万亿工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经信委兑现〈加快万亿工业强市十条措施〉政策资金工作指南》,及时发挥惠企政策的推动作用,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支持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经研究,现就做好2017年工业绿色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襄阳市城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登记注册、纳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工业企业。在2016年9月30日以后实施,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竣工投产的绿色制造项目。
二、 扶持重点及扶持方式
1.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改造项目,项目投产后给予实际投资额15%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2.工业企业节能、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产后给予实际投资额1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3.再生资源、再制造、大宗工业废物利用等领域的新建项目,项目投产后给予实际投资额1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4.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竣工使用后给予实际投资额15%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5.工业污水企业“一企一管”改造。项目竣工使用后给予投资额15%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6.工业领域数字能效提升工程。项目竣工使用后给予投资额30%最高50万元的补助。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关于项目资金申请的正式文件:企业基本情况、项目简介以及项目实施效果。
2.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关于项目资金申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初审);
3.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项目备案证(或立项批复);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仅再生资源、再制造、大宗工业废物利用等领域的新建项目提供);
6.绿色制造项目投资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绿色制造项目投资明细表(见附件2);
7.投入的相关资料。包括基建或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发票及相关付款凭证证明。
8.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隶属关系向所在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提出申请,如实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A4纸规格,按要求顺序装订,纸质版盖申报单位公章两份、电子版一份;各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应认真审核,初审后,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委综合产业办公室。
2.同一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报《加快建设万亿工业强市十条措施》(襄政发〔2015〕21号)文件中的“智能制造”、“技改提质”、“ 重大工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补助项目中的其中一项。
3.申报项目按照《襄阳市万亿工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立项核实、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抽查复核、政府审定、媒体公布等程序兑现落实。
4.项目申报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30日。
市经信委综合产业办公室联系人:田志强;
联系电话:3256071,13972222209。
附件:附表12.xls
2008- © 觅多多 版权:湖北创优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专利转让①群:128800896 商标转让①群:33944993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4269号
鄂ICP备18024502号-3 营业执照
觅多多-专利转让,专利查询,政策查询,商标转让,商标查询,商标取名,商标分类,公司取名,证书查询,专利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运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光谷鲁磨路联丰时代广场9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