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妇联关于印发《宜昌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2020年-宜昌市-政策办法-政策-觅多多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妇联关于印发《宜昌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2020-06-28 18:54  |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424
 宜发改社会〔2020〕75号
 
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宜昌高新区经发局,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人社局、教育局、妇联:
 
  《宜昌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宜昌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
 
      2.宜昌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3.宜昌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领跑企业、领跑社区、领跑学校名单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昌市商务局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教育局
  宜昌市妇联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
 
宜昌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印发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9〕1101号)精神,为有效解决家政服务业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全面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行业内领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繁荣家政服务市场。通过推出系列工作举措,着力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不断提升家政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家政服务需求。
 
  二、主要目标
 
  积极推进全市家政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主导方式补齐家政服务供给短板,优化家政服务供给结构,加快构建与宜居宜旅宜业宜学相适应的家政服务体系。通过组织实施“领跑者”行动方案,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质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领跑企业、领跑社区和领跑学校。围绕扩大有效供给,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强化供需对接。围绕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人才培养,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围绕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基本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营造家政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宽准入条件,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家政服务企业进入。对所有涉及家政服务企业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在涉及家政服务企业设立、家政培训机构审批等方面实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家政行业当中,对于社会资本在员工制家政企业经营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为社会资本在家政行业投资添活力、增动力创造宽松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3.完善企业奖补政策。积极落实家政企业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员工制家政企业利用城市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集体宿舍。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职工集体宿舍,园区配建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员工制家政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4.支持开展社区家政服务。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合理降低家政企业进驻社区的场地租金,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并适当减免租赁费用。2020年,打造2个市级家政服务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5.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托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商等新业态。支持建设涵盖培训实训、托幼、养老、家政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家政服务产品配送等功能的家政服务聚集区,推动家政产、学、研、服务有机融合。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承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
 
  6.打造“互联网+”家政模式。整合目前已有的多部门家政信息平台资源,归并改造并升级全市家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将互联网与家政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充分发展利用5G技术和大数据管理手段,在家政服务过程中留下数据脚印,全力打造宜昌特色的“智慧家政”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打造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鼓励家政服务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2020年,培育5家市级家政服务示范企业,带动中小微家政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妇联)
 
  8.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落实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对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提供家政服务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按规定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9.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在市场化和商业自愿的前提下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支持家政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建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人行宜昌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分局)
 
  (二)深入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
 
  10.支持高职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家政示范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一所高职院校作为领跑学校,增设家政服务等相关专业,力争形成政府引导、高校培养、企业融入的家政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11.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支持家政企业利用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建设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支持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推动家政示范企业、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支持优先申报预算内投资。到2022年,全市培育3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我市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2.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支持家政培训。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将从事和有意向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加大筹资力度,积极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3.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利用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开展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大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将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和长久的职业发展观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对育婴、养老护理等职业实行在岗“回炉”培训,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统筹推进“春潮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深入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到2022年,每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平均不低于2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商务局)
 
  14.加大贫困地区人员家政服务培训力度。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推进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引导更多贫困劳动力到家政领域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扶贫办)
 
  (三)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15.加强家政服务法治保障。规范家政服务经营行为,维护家政服务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对家政企业准入和退出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雇主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规范。(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16.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积极宣传推广并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励家政服务行业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实施家政服务团体标准、企业服务标准,并推行相关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7.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并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确保家政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引导家庭与员工制家政企业签订雇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
 
  18.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覆盖全域的家政持证上岗模式,统一为合格的家政服务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并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
 
  19.加强家政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做好辖区内员工制家政企业服务员初次上岗前的身份确认,为其免费提供初次体检。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家政服务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做好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时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20.开展家政服务质量认证与评价。引导家政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监测,推行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制度,对家政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1.建立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12312”、“12348”公共服务专线电话和“12315”全国互联网平台等多种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建立部门间对消费者诉求的转办、联合调解机制,发挥主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家政行业协会等作用,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22.健全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宜昌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APP,归集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基层信息和信用信息。建立全市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评价互动系统。开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渠道。打通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份认证、信誉核查、信用报告、犯罪记录等信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人行宜昌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
 
  23.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系统,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用好家政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并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宜昌市中心支行)
 
  (四)完善公共服务政策
 
  24.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家政企业,以及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家政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5.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鼓励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人员统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意外险等,鼓励规模较大的家政企业向保险公司团购保险项目。鼓励保险公司推出家政服务职业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险等商业保险项目,督促做好对家政服务行业及从业人员相关保险的承保理赔工作,在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或案情比较严重的相关事件时,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及时履约赔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分局)
 
  26.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探索适合家政从业人员特点的入会形式、建会方式和工作平台。家政企业及用工家庭应当保障家政服务人员休息权利,具体休息或补偿办法可结合实际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或家政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实现体面劳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27.积极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家政从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8.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表彰要向家政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国家高级技能人才评定范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部门间具体协调事宜。
 
  (二)完善政策支持。加快完善发展家政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合力。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培训补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资金渠道,共同支持发展家政服务业。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宣传提质扩容 “领跑者”行动,促进家政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提供高质量服务,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优秀家政从业人员,激励广大劳动者积极投身家政服务行业,营造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
 
宜昌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陈惠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周正英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王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竞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康新     市发改委主任
  
       刘祯华     市商务局局长
 
       张宏劬     市人社局副局长
 
       石希峰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贺必芹     市妇联四级调研员
 
       孙 键     市住建局副局长
 
       苗新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彭承勇     市金融局副局长
 
       蔡异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正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国瑄     市卫健委副主任
 
       龚华明     市民政局工会主任
 
       杨全胜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张 武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杨 军     市医保局医保服务中心主任
 
       郭从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
 
       鲁 武     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副主任羿文英、市商务局副局长周华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导考评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做好综合性服务协调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和升级工作,积极对上衔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有关工作安排。会同市商务局组织召开部门推进会。
 
  市商务局负责承担家政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做好日常工作的部署与落实,负责监督管理家政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负责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做好家政领跑企业的培育、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会同市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召开推进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
 
  市人社局负责开展家政培训提质行动,做好员工制企业发展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家政人员,推荐纳入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范围。
 
  市教育局负责推动全市至少有1所职业院校开展家政服务有关专业教育,推动家政企业和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家政企业产教融合发展。
 
  市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打造家政服务品牌,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
 
  市住建局负责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积极配合家政服务进社区。
 
  市财政局负责积极筹措财政资金,落实对家政服务业相关扶持政策。
 
  市金融局负责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精准服务家政企业,积极引导企业用好用足金融资源,实现良性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对家政服务领域失信市场主体开展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做好家政行业价格收费监管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违法违规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联合惩戒。
 
  市卫健委负责督促体检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家政服务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做好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时间。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家政企业规范开展为老年人提供的家政服务,支持家政企业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为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提供支持,配合做好领跑社区创建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家政服务税收优惠政策。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有关放管服改革,指导和协调推进“互联网+”家政等“智慧”家政信息化体系建设。
 
  市医保局负责统筹做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家政服务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和家政从业人员入会工作,维护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参与组织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
 
  团市委负责在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活动中向家政人员倾斜,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人员。
 
  附件3:
 
宜昌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领跑企业、领跑社区、领跑学校名单
 
  一、领跑企业名单
 
  宜昌木兰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清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宜昌亲情一家人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巴莱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长阳群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领跑社区
 
  西陵区葛洲坝街道锦绣社区
 
  伍家岗区万寿桥街道港务社区
 
  三、领跑学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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