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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7-01 17:24  |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  683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是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单位组建的科技创新平台,能有效解决建设研发平台的人才、技术瓶颈问题,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研发能力和水平。按照《省科技厅 省经信厅关于推进2020年度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建设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市经信局联合开展2020年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宜昌市内注册,属于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和规章制度完善;

  3.具有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4.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高校、科研机构应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

  5.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内不少于10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书》(见附件1),连同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公章后,将纸质材料(A4纸,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及电子文档(PDF格式)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中省在宜企业和市属企业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基层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对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2)及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3.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20年7月2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企业,根据企业需求和意愿,满足申报要求的可备案为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2.根据省科技厅、省经信厅工作安排,市科技局将在备案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3.各县市区科技、经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推进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孟雅娟

  联系电话:0717-6734554

  附件:1.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书(格式)

             2.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doc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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