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根据《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荆科技规〔2017〕1号)规定,我局拟专题对2017年度、2018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到期的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和各项目推荐单位对照《2017-2018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到期未结题一览表》,敦促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11月17号之前向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科提交结题(验收)申请材料,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交结题(验收)申请材料的要书面说明项目情况,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结题(验收)申请的,将依据《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荆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