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着力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办文〔2020〕6号)的要求,武汉市将建立首期200亿元贷款额度的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为进一步服务好企业,现就组织申报我区工业类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预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在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工业类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企业在2020年1月之前生产经营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响产生暂时性流动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企业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纳税,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交易背景真实有效。
(三)优先推荐产业链关键企业、民营中小微工业企业。
二、工作流程
(一)推荐申报。各园区要按照纾困专项贷款重点支持领域通知相关企业,填报《武汉市工业类纾困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并对企业填报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后,将纾困企业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区经信局。同时通知企业在“汉融通”https://hrt.wuhan.gov.cn/(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入驻。
(二)名单审查。区经信局报送推荐名单至市经信局汇总后,市经信局按照已明确的支持领域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负责会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将需求企业名单分发贷款主办银行。
(三)银行审核。贷款主办银行按程序对推荐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定纾困贷款支持企业及授信额度,并发放贷款。
(四)办理贴息。对纳入纾困企业名单,且已获得贷款的企业,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和各经办银行按照规定范围和程序办理贴息。
三、有关要求
(一)各园区要迅速组织纾困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主动作为、广泛宣传,避免遗漏,将相关政策及时传递到企业,服务好企业。
(二)各园区积极开展组织推荐工作,请于2020年4月7日前上报至区经信局(498191108@qq.com)。
(三)本预通知内容与《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正式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联系人:
先进制造业产业园 张 亮 84239968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陈 岚 84850882
商务城 游博文 84218965
通航产业园 王 楠 84851096
智慧生态城 柳 璇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 程 曦 84739806
港口物流园 熊宇恒 84855123
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王 柳 84750029
经信局 李小林 84959659
附件:武汉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摸排表
区经信局
2020年4月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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