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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9-09-17 14:59  |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1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我市“三城一化”战略实施提供科技供给。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改进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启动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分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技术创新专项和科技创新服务建设专项等3个类别。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市校合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快推进市校合作战略,加快引进科技资源、人才资源,鼓励本地企业与高校科研究院所共同申报科研项目。 
(二)推进创新创业。优先支持重点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着力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助推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支持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绩效优先。将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绩效目标作为项目遴选和资金分配的重要评判标准,加强资金立项管理,实现项目遴选“多中选好,好中选优”。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鄂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软科学研究项目可面向全国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技术力量强,财务制度健全,资信度高,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且自筹资金是申请市拨经费的3倍以上,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 
3.围绕企业技术需求,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攻关的科技项目。 
4.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正在进行产业化且有望形成重大生产力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5.高新技术企业、军民融合类科研项目优先支持。 
6.各类计划项目按支持领域的内容申报,不在申报范围内的原则上不予支持;项目实施年限为1-2年(原则上从项目任务书签订之日起实施),最长不超过3年。一个单位只能申报(承担)一个项目。 
四、支持范围及重点 
(一)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 
面向市场需求,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引进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应用,重点支持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来我市落地转化。 
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二)技术创新专项 
面向产业发展需求,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为主攻方向,着力攻克一批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产业发展。 
1.高新技术领域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精密制造、新材料、物联网、节能环保、新一代数控、激光加工、高端装备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高新技术科 
2.农业领域 
重点支持农业新品种的培育、引进及示范,种养殖新模式的推广与示范,绿色食品及农林产品深加工,农产品高效优质生产及病虫害防控。 
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3.生物医药领域 
重点支持创新药物研发与产业化,科学防灾减灾,食品安全和粮食安全共性技术研究,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新技术运用,疾病预防和诊疗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 
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三)科技创新服务建设专项 
面向科学研究、产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基础性和公共性需求,加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整合科技基础资源,提供开放、持续、高效的科技研发公共服务。 
1.星创天地专项 
运行良好、带动示范效应明显的星创天地。 
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2.市级特派员专项 
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科技特派员。 
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3.创新创业平台专项 
重点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双创”平台,支持各区、开发区根据自身产业特色,加快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创新发展。 
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4.基层服务能力建设 
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工作突出的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改善办公条件和提升基层科技服务能力。 
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办公室 
5.软科学研究 
软科学研究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主要选题范围:鄂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分析,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科学城的对策研究,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鄂州段)的对策研究以及临空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布局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课题报告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五、申报程序 
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自主申报:2019年起,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网上平台申报,并尽量减少报送内容及附件,涉密信息请勿上传。 
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计划申报要求,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 http://221.234.38.200:301/ 上自主填报,纸质申报资料经盖章后,报送一份到区科技主管部门。 
初审:各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系统负责项目的初选和审查工作,确保项目真实性,并统一行文推荐到市科技局,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对应的业务科室。 
形式审查:业务科室通过系统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汇总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 
专家评审:根据项目领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实地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对拟立项科技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拟立项项目的真实、可行。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市农业综合大厦11层 
办公室:        0711-3350907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0711-3257586 
高新技术科:      0711-3223615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0711-3227471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0711-3255908 
 
附件: 
1.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 
2.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技术创新专项) 
3.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创新服务建设专项) 
4.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软科学研究项目) 
5.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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