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作用是用来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所以无论是出于公益目的或者商业目的,基本都少不了商标。从商标分类表45个大类和细分的上千个小项就可以看出,商标基本覆盖了我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那么对应的,不需要注册商标的情况极少,如果加上保护这个目的,大概就剩给孩子起名字不用考虑商标了。
商标分为45个大类,上千个小项,而无论多么庞大的企业,基本都不可能涉及所有的行业,所以选择商标类别会有主次,会有取舍。
如果把商标比喻种树,一颗种子,要长大成一片森林,它需要先把自己长好,怎么做到?把主干拔高,把根深扎,经过成长最后结出种子,培育下一棵树。在选择商标注册类别上,也是如此。
1、选定一个“主干”。我这个商标,是定位在哪个行业的,理清楚了,去对照商标分类表,从45个类别中先找出一个“主干”。比如,“我”开了一个服装厂,那么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就是我需要的主干,也就是核心类别。
2、扎好“根”。“主干”的生长离不开“根”。一个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业务不可能是孤军奋战的,肯定需要其他方面的支持。同样以“我”的服装厂为例,为了把生产出来的衣服卖出去,“我”可能会需要打广告,需要销售,那么少了第三十五类广告贸易肯定是不行的,这就是“我”需要的“根”。
3、准备好“种子”。“种子”相当于未来的希望,而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未来可能发展可能涉及的业务,而这样的业务一般会建立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所以准备“种子”的时候,应该先考虑关联业务——比如服装制作的关联业务可能是其原材料纺织纱线(第二十三类),或者是床单布料(第二十四类)这样工艺流程较近的纺织品。
前面说了那么多,其实都在为这个问题铺垫。一般而言,核心类别和关联类别优先注册,在安排好这些之后,适当选择几个“种子”做一做保护(也可以弃车保帅先不考虑未来业务,但个人不建议这样),然后等资金宽裕后尽快将“种子”的保护补起来。
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种下一棵桃树,顺便也把李树、苹果树等所有树也一并种下。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你可以光明正大的在注册的类别上使用商标了。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自己暂时用不着?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他人擅自使用,可以用这项权利怼他!
4.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用商标作价入股已经是行业内的一个普遍现象了。
5.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6.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这也是用于保护商标的一项权利。
7.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